近期我司发现非我司员工利用590海洋之神名义对外承揽业务,签订合同,该行为给我司带来了不良影响,严重损害了我司以及客户的利益。
在此,我司郑重声明:
我司对外一律使用北京590海洋之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,并由我司合同承办人员签字,相应的合同款项需汇入我司账户。
同时,我司各地关联企业如合肥590海洋之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、西安590海洋之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、590海洋之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590海洋之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外签订合同,均以各公司合同专用章为准,并由具体经办人签字确认,相应的合同款项均需汇入各公司账户。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我司及各地关联公司概不负责 。
上述信息,敬请广大同行和客户知悉,谨防上当受骗。对于冒用我司名义进行经营的行为,我司保留追究相关方民事和刑事责任的权利。
如发现上述冒充或任何其他行为的,请联系我司法务部。联系人:590海洋之神法务部;电话:010-82603343-8835。
北京590海洋之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2019.11.8